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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不是不能送少年郎「智慧型手機」,但別忘了送更重要的「使用合約」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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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不是不能送少年郎「智慧型手機」,但別忘了送更重要的「使用合約」】

對於今天國二生因偷買iphone 6被父母責罵而跳樓自殺此事件,我特別和家裡的少年郎們討論了一下。

小四的鈞鈞說:「我覺得爸爸媽媽應該在一開始就常常跟孩子說,什麼該做,什麼不該做,讓孩子知道是非善惡。」

七年級的凱凱說:「這個孩子真的有做錯事,而且非常不對,我覺得他的父母一定生非常大的氣,也很可能因為在氣頭上用了激將法,把孩子激到賭氣跳樓!」

九年級的翔翔說:「我覺得手機事件或許只是導火線,他們之間可能早就互相積壓了很多不滿,但是,我覺得,這個同學或許自尊心太強了!其實,他真的做不對,應該要能體諒父母真的被氣到爆炸!」

針對三個孩子的回應,我思考幾個問題:

根據鈞鈞的想法,父母應該及早讓孩子認清是非善惡,而縮小到手機的使用問題之上,如果「接觸數位資訊用品」是現代孩子無可阻擋的趨勢,那麼順應這個潮流,「事前的規範與管教」便非常重要。

客觀地去同理孩子們在社交、娛樂甚至學習上對「數位用品」的需要,而因著這些需要,親子則要一起坐下來,好好討論何時最適合擁有手機,以及該訂定那些使用規則。

這讓我想到曾經看過一個美國媽媽Janelle Hofmann,她在孩子進入青少年時,便很敏銳地偵測到孩子對智慧型手機的渴慕,以及無法跟同儕並駕齊驅的落寞,於是在聖誕節時,主動送了一支iPhone給她13歲的大兒子Gregory。

但是Janelle Hofmann不只有送手機,送了更重要的禮物--- iPhone使用合約。

看了這合約內容之後,我只能說,這個禮物有如一塊極不好咀嚼的甜蜜蛋糕,插滿一把把利刀的仁慈愛心,孩子驚喜微笑之後,必有更多如履薄冰、戒慎恐懼的惶恐。

這位媽媽所寫的合約重點如下:

1. 這是我的手機。這是我買的、我付錢的。我現在把它借給你,夠偉大了吧?

2. 密碼要讓我知道。

3.用有禮貌的態度接電話,說「您好」。不可以忽視任何一通顯示為「老媽」 或「老爸」的電話。

4. 平日要在晚上7:30前把iphone交還給爸媽,週末則在晚上9:00 前,隔日早上7:30再打開。

5. 使用iphone和使用一般電話一樣,要尊重別人的作息,不可太晚打給別人。

6. 不可帶iphone到學校去。

7.和同學、朋友用簡訊溝通,比不上當面和他說點話好。

8. 如果iphone故障或是遺失,你要承擔維修的費用。

9. 不要用這項科技去欺騙、愚弄其他人,同時也不參討論。

10. 如果面對面不會說、不會寫的話,更不能用電話說、寫出來。

11. 如果在同學、朋友的父母親在的情況下,不會大聲去說的話,請不要寫、或寄電郵。

10. 別看色情資訊。瀏覽那些你會大大方方和我分享的網站,如果你對任個事物有疑問、感到好奇,不如問我或爸爸。

11. 在公共場合要將它關機、靜音。

12. 別郵寄、接收身體私密部位的圖片,也許有一天你會被外界干擾,誘惑你這麼做,這樣非常危險,會毀掉你的青少年、大學甚至是人生。

13. 不要下載一卡車的圖片和視頻。

14. 偶爾把iphone留在家裡,別感到沒「安全感」,它並不是活的,更不是你身體一部分。

15. 不要一直當「低頭族」,眼光要常放在生活周遭的世界中,往窗外看看有什麼新鮮事。
………..(其餘省略)

事實上,綜觀Janelle Hofmann媽咪列出的條約,猶如密織的防網,能全然堵住「手機少年郎」可能犯下的輕率與偏差行為。我想,未來,這將會是我和孩子訂定類似合約的最佳範本!

然,洋洋灑灑的條約,面面俱到的關切,卻有一個我認為尚待商榷的問題:

一個才從小學進入中學的十三歲孩子,或許都看得懂父母所寫的白紙黑字,但未必都能記得牢;

而或許能記得牢,卻未必都能做得到。

畢竟,十三歲,確實是自我控制力極為薄弱的年齡。大部分的十三歲孩子,想得不多也不深,忘記的卻很多;能受自己主導的不多,但是受同儕影響的卻很多;打從心裡認同的規矩不可能太多,但想要冒險衝撞的機率卻非常多!

我問咱家十五歲、十三歲少年郎,沒有智慧型手機,真的很不方便嗎?

「還好!」、「不會!」、「反正在學校也不能用,回到家有電腦也有iPad,沒差!」

我再問:「同學使用智慧型手機,除了打電話,學習上非得需要它嗎?」

「用在學習?很少用在學習啦!用來上網、line、臉書、電玩比較多!」

看來,十三十五少年郎使用「智慧型手機」,多半「不太智慧」!

因為看不出一個小學生、國中生非得有「智慧型手機」的迫切需要,因此,在孩子中年級時,我就曾和他們討論,並拍板定案:

1.國二可以擁有手機,但是不需要智慧型手機,只要能打通、接通的電話即可,主要功能在於「和家人朋友聯絡」,若要上網,請回家之後使用家庭電腦。

2.最早「高一」才可能提供智慧型手機。

屆時,我必會效仿Janelle Hofmann,附送給孩子們比手機更為重要的「借用(非使用)合約」

再來,針對凱凱的回答:「父母有可能因為在氣頭上而使用了強烈的激將法,孩子因而被激到賭氣去跳樓!」

看著小子們一路從幼兒、兒童到青少年,著實覺得「和孩子溝通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因為隨著每一個階段,父母都必須重新學習,改變策略!

十四歲是男孩睪固酮最旺盛的階段,意味著衝動指數最高、頭腦因重新整合而極度紛亂,有時連少年郎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在想些什麼,該做什麼,一個衝動,色情圖片也看了,不良網站也闖了,網路霸凌也參與了!

而此時,因內心湧出強烈的自我意識,因此自尊心特別的強烈卻也特別的脆弱,父母的管教必定要先從「同理」出發,才可能打開少年願意聆聽的耳,願意溝通的的心,然後才有機會一起坐下來,訂定合理的規則。

而在用字遣詞上,因青少年衝動先於思考,自尊勝於道德,故切莫過於頻繁的以數落、激將、強押、威迫的方式來管教,不但不會有效果,反而激起叛逆心理。

這幾年和少年們的朝夕相處,我逐漸抓到十個原則:

1.一起訂定合理有效的規則
2.挑選在重要時機擺出父母的威嚴
3.管大方向,不緊迫盯人
4.保持適當距離
5.尊重適度隱私
6.適當的置身事外
7.相信他的能力
8.持續給予視野、榜樣、身教
7.適度的關心
8.肢體的溫暖鼓舞
9.書面的關心與溝通
10.讓新奇的興趣成為交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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